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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组织学习《物权法》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4-10 18:47

  2007年4月6日,本所的学习例会活动在李国良执行主任的主持下,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本次学习内容由尹俊岭律师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历经13年的广泛讨论和9次人大会议审议,最终以赞成2799票,反对52票,弃权37票的高票通过。该部法律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新华社进行播发。本站亦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登载了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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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qianye 文章作者:本站管理员 陈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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