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南北战争------由非法走向合法的战争
南北战争,我们看来无非是解放黑人奴隶的一场战争,但事实情况并非如此。可以说,南北战争初期,林肯总统是在打一场没有合法依据的战争。
独立战争之后,美国建国成立联邦政府,颁布了联邦宪法。在联邦宪法的范围内,各州都拥有独立的立法权和高度的自治权,基于这种高度的自治权,南方蓄奴州立法保障奴隶制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北方自由州民众意识的提高,奴隶问题开始显露出来,但在当时奴隶制度在南方是合法的,于是一些民权组织便利用美国的司法制度,采取个案求助司法救济来影响南方奴隶制度。部分个案经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最终确定这些案件中奴隶主的蓄奴行为违宪。
为避开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南方州便寻找了一条合法的途径----从联邦中分离出去。很有意思的事,对这种分离,林肯总统却没有制止的合法依据,因为美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禁止联邦成员脱离联邦。但林肯是不愿看到美国联邦的分裂的,最后他找到了一个牵强的理由----爱国主义。因为没有法律依据,随着战争的发展,林肯越来越感到底气不足,他需要战争的合法性,于是在战争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林肯为战争进行了一个主题切换----即从防止联邦分裂转换为废除奴隶制度解放黑奴。这样战争就合法了,因为美国的宪法里明确约定“平等自由”的文字,黑人也是人,既然人人生而平等,南方州蓄奴就是对人权的侵犯,是对联邦宪法的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