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首页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部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 |公司与企业法务部 |刑事法律事务部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 |综合法律事务部 

演双簧抢走同学手机 潜逃5年后终受处罚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5-07 10:11

演双簧抢走同学手机 潜逃5年后终受处罚

 

 

    湖北法院网讯  (作者:唐业继  王洪  王劲松  编审:李国清)看中了同学手机,便动了占为己有的邪念:陈刚将多名同学带到事先安排好的抢劫点,让自己和同学一起被抢。4月29日,记者从湖北省襄樊市中级法院获悉,陈刚与同伙合演的双簧戏终被揭穿,陈刚及二名同伙在潜逃5年后被绳之以法。

    2002年11月,陈刚看中自己同学的一部彩屏手机。随后,陈刚便打电话给自己在社会上认识的朋友,商量如何搞到同学的手机。

    11月7日晚10时,陈刚将同学张伟、王某、龚某带至于樊城建昌小学附近一道子里。与陈刚事先约好在此等候的3名男青年,看到陈刚及同学过来,便上前故意撞了一下陈刚的同学张伟。3名男青年随即让陈刚等人跪下,并用刀将张伟的臀部捅成轻微伤。3名男青年从陈刚的同学身上抢了3部手机和若干元现金后逃走现场。

    事发后,陈刚的同学立即追赶3个抢劫者,陈刚也假意参与。在得知同学将一名抢劫者抓获后,陈刚遂潜逃。

    2007年底,陈刚在潜逃5年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其他两名同伙刘某、李某也先后落网。

    襄樊樊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刘某、陈刚、李某有期徒刑4年、3年半、3年,并分处3000元至5000元的不等罚金。

 

 

 

 

·上一篇文章:违反房协倡议吃差价6万元 中大恒基被判双倍返赔
·下一篇文章:竞业禁止应以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为原则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qianye 文章作者: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 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2

登录模块加载中...

5
3
热门新闻 5

·张磊律师[图] 02月10日

5
3
推荐新闻 3

4
7
>> 友情链接

中国建设房地产律师网 企业破产网 河南刑事辩护专业网 中国公司并购破产网 中国法院网 河南律师网
刘涛律师网 维刚律师个人网站 李军红律师网站 郑州泰达

中国律师网 中国国土资源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业务介绍 | 经典案例 | 诚聘英才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网站名称: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http://www.qianyelaw.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2008
主办单位: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豫ICP备05004599号
地址:中国·郑州市经三路北段28号融丰花苑A座5层
电话:0371-65786320 传真:0371-6578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