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纠纷吃了亏 抢劫报复太荒唐
固始县法院 霍精锐 发布时间:2008-02-03 09:48:46
因为宅基地纠纷结怨,不寻求正当途径解决,反而以打人、抢劫作为报复手段,终致身陷囹圄。2月3日,外逃14年的被告人武纪田被固始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武纪田系固始县三河尖乡蚌山村农民。1993年8月,被告人与邻居陶某因宅基地发生纠纷,被告人认为己方吃了亏,但人单势孤,打又打不过陶家。思来想去,被告人既不打算找人调解,又不打算找政府或司法机关处理,而是决定到外地搬来救兵“教训”陶某。同年9月18日下午,被告人前往安徽省霍邱县临水镇找到王修富、赵子明、蔡国安(均被判刑),商定对陶某实施伤害。当晚,被告人与上述三人先来到被告人家,准备了菜刀、匕首等作案工具,后前往陶某家,由王修富在陶家门外望风,赵子明、蔡国安蒙面窜入陶家,采取威胁、殴打手段向在家的陶母、陶妻要钱未果,后将陶某小儿子打成轻微伤。陶某等人闻讯赶来,行凶者逃离陶家。
事发后,被告人畏罪潜逃,于2007年10月11日被广东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抓获后移交固始警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纪田伙同他人经预谋 ,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且属共同犯罪,法院据案情作出前述判决。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