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首页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部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 |公司与企业法务部 |刑事法律事务部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 |综合法律事务部 

正当防卫能否用于紧急避险?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2-28 14:18

案例 
1恐怖分子甲告诉医生乙,他在某广场放置炸弹一个(属实),而唯一解除炸弹的遥控装置被甲用强迫的方法放到了丙的腹中,炸弹一分钟后爆炸。乙决定在不伤及丙生命的基础上把丙肚子割开取出装置解除炸弹,因为用别的方法时间不够了。丙不同意说要用安全的方法,别人和他无关。乙不得以使用暴力强迫,丙进行还击,致使乙重伤。丙的行为是犯罪吗?
   
2 、不法侵害不是必然发生的情况能否正当防卫?

    案例甲乙打猎,甲不慎滑落山崖,落在山崖的小树上,无法自行脱离,乙发现甲的同时发现甲所在的小树上有野鸡,决定先打野鸡再救人,并对自己枪法有信心。甲说自己和野鸡太近,不让乙打野鸡,并深知乙枪法不好还自大。但乙不听从非要开枪,甲不得以开枪射击乙的大腿,使乙受轻伤。问甲是假想防卫吗?

3 、 正当防卫中的行为误差问题     案例   歹徒甲控制住了人质丙,乙为救丙和其对峙,相距 20米,中间是无法穿越的山涧。乙是公认的射击高手。甲对乙说: “我数到三就把丙给打死,肯定做到,你是神枪手就开枪打我。 ” 20 米 在乙的射击范围内,乙开枪射击但打到了丙,使丙重伤。问乙的行为是过失致人重伤吗?

4、 完全被迫的胁从犯与紧急避险

    案例   甲用枪威胁乙,要乙用木棍将丙的腿打断,要不杀了乙。乙不得不服从甲的命令,拿木棍打丙,丙反击将乙打成重伤。乙的行为是紧急避险吗?他是胁从犯吗?乙是紧急避险的话丙还是正当防卫吗

 

·上一篇文章:恋爱不成投毒报复 惧法律缩手获轻判
·下一篇文章:拉不来广告无工资 会计状告应聘单位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 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2

登录模块加载中...

5
3
热门新闻 5
5
3
推荐新闻 3

4
7
>> 友情链接

企业破产网 河南刑事辩护专业网 中国公司并购破产网 中国法院网 河南律师网 刘涛律师网
维刚律师个人网站 李军红律师网站 中国建设房地产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国土资源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业务介绍 | 经典案例 | 诚聘英才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网站名称: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http://www.qianyelaw.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2008
主办单位: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豫ICP备05004599号
地址:中国·郑州市经三路北段28号融丰花苑A座5层
电话:0371-65786320 传真:0371-6578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