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 、恐怖分子甲告诉医生乙,他在某广场放置炸弹一个(属实),而唯一解除炸弹的遥控装置被甲用强迫的方法放到了丙的腹中,炸弹一分钟后爆炸。乙决定在不伤及丙生命的基础上把丙肚子割开取出装置解除炸弹,因为用别的方法时间不够了。丙不同意说要用安全的方法,别人和他无关。乙不得以使用暴力强迫,丙进行还击,致使乙重伤。丙的行为是犯罪吗?
2 、不法侵害不是必然发生的情况能否正当防卫?
案例甲乙打猎,甲不慎滑落山崖,落在山崖的小树上,无法自行脱离,乙发现甲的同时发现甲所在的小树上有野鸡,决定先打野鸡再救人,并对自己枪法有信心。甲说自己和野鸡太近,不让乙打野鸡,并深知乙枪法不好还自大。但乙不听从非要开枪,甲不得以开枪射击乙的大腿,使乙受轻伤。问甲是假想防卫吗?
3 、 正当防卫中的行为误差问题 案例 歹徒甲控制住了人质丙,乙为救丙和其对峙,相距 20米,中间是无法穿越的山涧。乙是公认的射击高手。甲对乙说: “我数到三就把丙给打死,肯定做到,你是神枪手就开枪打我。 ” 20 米 在乙的射击范围内,乙开枪射击但打到了丙,使丙重伤。问乙的行为是过失致人重伤吗?
4、 完全被迫的胁从犯与紧急避险
案例 甲用枪威胁乙,要乙用木棍将丙的腿打断,要不杀了乙。乙不得不服从甲的命令,拿木棍打丙,丙反击将乙打成重伤。乙的行为是紧急避险吗?他是胁从犯吗?乙是紧急避险的话丙还是正当防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