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无偿提供塑料袋最高罚1万元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以下行为: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否则将被处以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
受赠人有权追要捐赠
2008年4月28日,《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由民政部公布实施。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人所捐款物不能当场兑现的,受赠人应当与捐赠人签订载明捐赠内容的捐赠协议。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不能按时履约的,应当及时向救灾捐赠受赠人说明情况,签订补充履约协议。救灾捐赠受赠人有权依法向协议捐赠人追要捐赠款物,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说明。捐赠人有权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查询救灾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
2008年4月28日,《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由民政部公布实施。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人所捐款物不能当场兑现的,受赠人应当与捐赠人签订载明捐赠内容的捐赠协议。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不能按时履约的,应当及时向救灾捐赠受赠人说明情况,签订补充履约协议。救灾捐赠受赠人有权依法向协议捐赠人追要捐赠款物,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说明。捐赠人有权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查询救灾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
石家庄 禁止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
3月28日实施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规定,今后该市建设工程劳务活动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这意味着石家庄市的“包工头”将从此消失。
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建筑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有劳务人员不足时,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并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将承接的劳务作业再分包。
按照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双方应在分包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机构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3月28日实施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规定,今后该市建设工程劳务活动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这意味着石家庄市的“包工头”将从此消失。
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建筑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有劳务人员不足时,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并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将承接的劳务作业再分包。
按照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双方应在分包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机构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江苏立法界定“性骚扰”
1月19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具体界定“性骚扰”范围。江苏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认为,原草案关于“性骚扰”的范围界定太宽泛,执行中不易操作。因此,草案修改稿进一步明确:“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意味着,向女性发送“黄段子”也在被禁止之列。新修改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